×

北京 [切换站点]
好店入驻
微信扫一扫打开
入驻好店
发布信息
微信扫一扫打开
发布信息
首页  >  保证金管理规范
保证金管理规范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背景】

为明确爱同城保证金额度、缴存、划扣、补缴、追缴及退回等事项,规范平台管理秩序,加强买家保障的同时切实遵守爱同城相关规则,根据《爱同城公约》、《爱同城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爱同城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经营性卖家及主动开通相关买家保障服务承诺(以下简称“保障服务”)的二手闲置卖家(以下统称“卖家”)。


第三条【定义】

保证金是指卖家缴存的用以保证其闲置物品、商品和服务质量,担保对买家保障服务以及爱同城相关协议、规则的履行和遵守的资金。 


第二章 保证金管理

第四条【额度】

保证金额度是指卖家需要缴存的保证金总额度,卖家开通的保障服务及闲置物品、商品和服务对应的类目不同需要缴存的保证金额度可能不同,具体额度金额以相关保障服务开通页面提示为准。


第五条【缴存】

卖家须按照保证金额度要求在开通保障服务时足额缴存,具体缴存方式以相应保障服务开通页面提示为准。卖家未足额缴存保证金的,爱同城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延长交易账期、限制参加营销活动、限制个人主页展示、监管账户、支付宝账户管控措施等。



第六条【划扣】

卖家发生交易争议、存在违规情形或被第三方投诉的,爱同城有权根据相关规则及协议划扣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用于退款或赔付买家、支付平台违约金或其他应由卖家支付的违约款项或费用。


第七条【补缴】

爱同城调整保证金额度或划扣保证金,导致卖家保证金当前余额低于其应缴存保证金额度的,爱同城可指示支付宝公司从卖家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动扣除相应余额予以补足。若卖家支付宝余额不足以补足,且在72小时内未主动补足保证金的,爱同城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取消商品服务标识、下架商品、延长交易账期、限制参加营销活动、限制个人主页展示、监管账户、支付宝账户管控措施等。


第八条【追缴】

爱同城处理卖家与买家间的争议或投诉时,判定属于卖家责任的,可划扣卖家保证金用于买家退款或赔付。若卖家保证金不足以划扣的,则爱同城可视情形使用自有资金向买家退款赔付,同时向卖家进行追缴。卖家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爱同城垫付资金,或者卖家支付宝余额不足以补足的,爱同城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取消商品服务标识、下架商品、延长交易账期、限制参加营销活动、限制个人主页展示、监管账户、支付宝账户管控措施等。


第九条【退回】

卖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保证金额度将调整为0且保证金将自动退回至可提现余额,卖家登录保证金管理页面操作提现后,保证金即可退回至卖家绑定的支付宝账户。

(一)没有已开启的服务保障;

(二)没有进行中的交易;

(三)没有进行中的退款;

(四)没有进行中的投诉;

(五)没有仍在履约期内的服务订单;

(六)没有正在处理中的欠费记录;

(七)没有未完结的因违反爱同城相关规则所导致的限制解冻记录。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生效时间】

本规范于2022年10月8日首次生效。